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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1〕42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处置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教体系统处置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维稳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现制定《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处置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处置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主题词:教育体育 维稳 工作 通知 抄送:市维稳办、市信访局。
附件1: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处置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教体系统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使突发事件平稳妥善的解决,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体系统和谐稳定的局面,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教育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绍兴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教育局处置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教体系统发生的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维稳突发事件,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和教体系统安全稳定、扰乱秩序、侵犯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行为。主要包括:
(1)违法聚众上访、请愿等信访突发事件。包括5人以上(含5人)的群体性上访、上访人员长期滞留局机关、有过激行为的上访等。
(2)聚众冲击、围堵政府工作机关、教体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重要场所等。
(3)阻挠教体重点建设工程施工。
(4)聚众哄抢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物资及其他公私财物。
(5)聚众罢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行为。
(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7)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教体系统的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对本校及本地区域内学校维稳突发事件的处置负总责。具体处置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事先预防,防患未然。坚持教体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正确处理教体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根本利益,在取得绝大部分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涉及广大师生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的维稳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
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抓紧研究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和办法;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不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政策法规规定。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依法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维稳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校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教体局各有关职能科室要迅速行动、积极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和处置等环节无缝衔接,有效控制事态。
以人为本,积极解决。本着尽可能把事情妥善处理好的愿望,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全面看材料、耐心听诉求、热情疏心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对象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忌简单应付、激化矛盾,有效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组织结构和职责
成立教体系统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维稳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按要求立即到位;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现场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市级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部署各科室应急力量,协调督促做好接访、后勤、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有关科室分别负责本科室工作范围内的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人事科:负责处置解决教师利益诉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招聘工作等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2.监察室:负责处置包括学校办班、教育收费、教师执教行为等教育行风建设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3.财基科:负责处置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建设招投标工作、基础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维稳突发事件。
4.幼教办:负责处置涉及办园行为、幼儿教师待遇等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5.普教科:负责处置中小学施教区划分、招生、中小学生学业减负、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6.职成教科:负责处置中职学校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等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7.安监科:负责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
8.招生办 :负责处置全市高考招生工作及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9.自考办 :负责处置自学考试及相关社会考试工作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10.教研室:负责处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11.电教站 :负责处置全市教学装备技术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方面的维稳突发事件。
12.勤办:负责处置教育后勤发展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维稳突发事件。
五、应对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实行分级响应、共同处置。
1.由现场指挥部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做好事态控制工作。
2.如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且情绪较为平稳,由接待人员引导集中座谈,并组织推出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与接谈。对需要业务科室或直属事业单位配合的,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单位)配合接待。有关科室(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赶到现场。
3.如群体情绪激动,不听从接待人员的引导,出现围堵、冲击学校、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等情况,由现场指挥部安排工作人员尽力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积极做好安抚、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教育引导等工作,由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事态作出决定,提出应对措施,必要时商请公安部门出警帮助维护控制现场事态。
六、响应终止
当事态平息,不稳定因素消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单位)进行评估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结束。
七、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由相关职能科室落实后期措施;加强跟踪和监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事件反复和重复发生;如涉及因工作失职引发维稳突发事件的,由监察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对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建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