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1〕135号
关于调整有关国土资源所管理范围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有关发展平台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嵊市委〔2011〕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原直属国土资源所管理范围的剡湖街道碑山行政村,因嵊市委〔2011〕18号文件已明确划归度假区管委会管理,为理顺管理关系,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划入崇仁国土资源所管理。崇仁国土资源所调整后的管理范围为崇仁镇政府和度假区管委会管理的范围。
请直属国土资源所、崇仁国土资源所及时做好移交,衔接好工作,防止脱节。监交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主题词:行政管理 范围 调整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