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1〕139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通知》(嵊政办〔2011〕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长乐镇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吕洪锋 李台君 王新江 邢承军
成 员:刘孟荣 陶建良 刘达军 邢岳汀 过达军 麻汝军
张正华 邢志毅 石绍均 陈建华 吕 春
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邢志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