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普 〔2011〕47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红十字会
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我心中的红十字”主题征文绘画摄影展板比赛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大红十字宣传力度,弘扬人道宗旨,传递博爱真情,感召和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参与红十字爱心公益活动,促进学校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市教体局、市红十字会决定联合举办“我心中的红十字”主题征文、绘画、摄影、展板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我心中的红十字”为主题,畅想对红十字、红十字运动、红十字文化的理解和追求,诠释、反映红十字会在募捐、救灾、救护、救助、无偿献血、关爱他人、志愿服务等人道领域的感人故事。
二、参加对象与分组
参加征文、绘画、摄影比赛对象为全市热心红十字公益活动的中小学生,根据参赛对象不同,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参加展板比赛的对象为已经评为和今年正在创建的绍兴市红十字示范学校。
三、作品内容与规格
㈠内容
1.征文、绘画、摄影作品内容。参赛者通过自己对红十字运动的观察、理解或参与,以作品创作多角度体现参赛主题。可反映红十字工作情况及参与红十字运动的亲身体验和红十字相关的人和事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2.展板内容。展示本校开展红十字活动情况,介绍红十字相关知识,可与上述征文、绘画、摄影作品有机结合,做到图文并茂。
㈡规格
1.征文作品。不包含古典诗词,其余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诗歌30行以内,同时报送电子稿。
2.绘画作品。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0×
3.摄影作品。作品统一制作成5R照片,彩色黑白不限,并交电子件。注明作品题目、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谢绝电脑合成的照片参赛。
上述作品均需注明参赛者学校、年级、姓名
4.展板。展板规格长
四、作品选送办法
各学校依照参赛对象要求推荐参赛作品,征文、绘画、摄影作品每校(以市属学校和中心学校为单位)每项各推荐1-3件,展板由相关学校各制作一块。
各校的参赛作品于
联系人:楼利洪(教体局) 83032243
杜海斌(红十字会) 83335902,qq号:657163950
五、奖项设置
获奖比例为报送作品数量的1/3,按项目和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另设单位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把本次活动与开展学校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红十字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实施。
2.在活动开展中,各校要坚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奉献爱心、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红十字 比赛 通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红十字会,嵊州市委办、市府办、
组织部、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