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商务局文件
嵊商务[2011]79号
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成品油零售
经营企业年检和上报加油站(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和石油市场工作总结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11〕33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已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包括加油站、加油点。原浙江省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已作废。
二、年检时间
三、年检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及境内高速公路加油站向市商务局申报年检材料原件1份与复印件2份。市商务局根据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年检。
(二)申报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见附表);
2.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 有效期内且符合《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5. 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 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 油库、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关系证明文件);
8. 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11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并附企业上一次被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检查的情况说明及依据;
9. 换证时填写的《201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及证照登记表》;
10.加油(气)站(点、船)年审表档案(见附表);
11.与当地乡镇(街道)签订的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2.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次年检工作。为有效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商务局将实行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年检。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将按照成品油市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存在经营条件不达标、产权关系不清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则须整改符合要求。请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次年检工作,对无故不参加年检、不按时申报年检材料、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将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提出2012年度加油站(点)经营管理工作安排。请各加油站(点)认真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提出2012年度工作安排,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年检期间,未通过市商务局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不予受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初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83331680
电子邮箱:swjsmfz@163.com
嵊州商务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地址:西前街38号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加油(气)站(点、船)年审表档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成品油 年检 通知
嵊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印发
- 上一篇:2012年度城北菜场摊位招租规定
- 下一篇: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