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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2011〕26号
2012年度城北菜场摊位招租规定
各科室、办:
为公开、公平、合理安排市场摊位,经研究决定,2012年度市场摊位实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招租行业、摊位号码、月标底(附后)。
二、招租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下午2时半。
地 点:中国领带城精品展销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三、招租押金:熟食、猪肉、牛肉、水产摊位5000元,其余摊位3000元。交5000元押金的可投租其他摊位,交3000元押金的不能招租熟食、水产、猪肉、牛肉摊位;一张押金单只能招租一次。
四、租赁期限:场内所有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7日。
五、招租办法:逐摊投暗标,低于标底为无效标,以最高额为中租者。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最高竞租额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租额按最高额计算。如中租,招租押金抵交摊位费;如不中租,招租押金于投租后7天内归还,押金不计息。
六、租金交纳方法:中租的经营户须填写中租通知书,按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摊位费,逾期不缴,没收招租押金,该摊位收回后再次招租;剩余摊位和空摊为自产自销摊位,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实行临时收费。
七、市场管理:
1、凡中租并进入市场经营的经营者,每摊需交纳3000元作为经营保证金。管理办针对经营者的不良行为实行扣分制度(城北菜场不良行为记分标准附后),年度内扣分5-9分(含5分)的,每分扣除保证金50元;10-29分的,每分扣除保证金100元;累计扣分满30分的,在扣除3000元保证金的同时,责令该摊停业整顿3天,并再次交纳保证金3000元,重新进行不良行为记分考核。扣分情况于每周二进行公示,并以监控、摄像为依据,在电脑保存7天。7天内如有异议,可申请核实,七天后不予受理。保证金于摊位到期后按扣款情况7天内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2、2012年度中租的经营户须按商品进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每天由市场工作人员按日索取。凡进场的商品须索取进货厂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单;肉类应提供屠宰场开具的出货单,检疫证明;豆制品应提供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进货单。
3、经营户应统一使用由市场提供的统一打码秤。打码秤要按程序正确使用,不得破坏、转借、遗失,摊位到期后由市场统一查验后收回。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4、中租的经营户由市场统一代办营业执照,一摊一照。中租的经营户在缴纳摊位租金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1张及办证费用40元。熟食、豆制品、副食应自行办理食品流动许可证。
5、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设立检测室,每天对场内商品进行抽样检测,中租经营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商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6、市场管理办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一年内扣分在5分以内(含5分)为A级,扣分6-15分(含15分)为B级,扣分在15分以上为C级。被评定为A级的经营户2013年度摊位可按上一年的租金续租,不再进行招租。被评定为C级的经营户取消下一年度摊位招租资格。
八、招租的单位和个人,进入招租现场后,应保持安静。投写标书姓名应与押金发票相符,并携带押金发票,每张发票限进二人。填写时应写清租金、摊号、姓名及标点附号,如有异议,开标后及时提出,事后不再受理。中租的经营者应及时填写中租通知书,并按规定及时交纳摊位租金及保证金。
九、竞租者一旦填写竞租书参与竞租,就说明已了解该摊位的位置、大小及市场外部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及有关管理规定,并认可和愿意履行招租规定。因此,必须严肃慎重地进行竞租,一旦中租,不得反悔,否则,没收招租押金。
十、市场内夜间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十一、不明之处,由市场管理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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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市场 招租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