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26号
转发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11年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11年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名单的通知(绍市卫发〔2012〕48号)(见附件一)下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将依法进行医师执业注册,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拟聘用单位提供的证明。
6.正面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审核表格上)。
以上材料于
注:医师注册健康体检定点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执业医师 资格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