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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8号
关于做好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近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前阶段,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已建立了数据中心,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站和检验信息系统已启动实施。为确保卫生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就近阶段做好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医生工作站、检验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的实施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要在2月15日前完成实施医生工作站、检验信息系统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设施准备、各类药品项目和收费项目设置、网络接入、人员培训等(详见附件1),在3月15日前完成门诊医生工作站、门诊皮试、检验信息系统等软件的实施工作,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完成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至3月底,要求门诊电子处方率达到50%以上,4月底达到90%以上,规范化电子处方率达到90%以上,检验信息系统全面使用,疾病、药品和诊疗三大目录使用规范,杜绝不合理收费(医生工作站、检验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等咨询联系单位、联系人等在http://oa.sz-ws.org/filedown.html下载)。
二、加快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要求,抓紧购置村卫生室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见附件2),并做好门诊票据、网络接入、乡村医生计算机操作基础培训等准备工作,对已建成的村卫生室要在2月底前实施信息系统。
三、做好医疗服务一卡通项目有关工作。各医疗单位抓紧完成医院信息系统(HIS)改造和“一卡通”接口开发、部署,3月20日前上传201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相关数据,并实现医生工作站对中心数据的调阅。上传门诊、住院数据包括:科室字典表、医护人员字典表、明细项目对照字典表、患者信息表、门诊就诊记录表、门诊处方明细表、门诊收费明细表、住院就诊记录表、住院医嘱明细表、住院收费明细表、住院病案首页主体表、诊断明细表、出院小结表、实验室检验报告表头、检验结果指标表、细菌结果表、药敏结果表等。6月30日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实现手术数据上传,包括手术明细表、体检报告首页、体检分科报告表、体检明细表、住院体温单表等。“一卡通”接口开发和实施请参考《嵊州市卫生局医疗服务一卡通项目医疗机构数据采集接口规范-v1.1》和《关于实施“嵊州市医疗服务一卡通项目-医院数据上传联调测试”要求》(在http://oa.sz-ws.org/filedown.html下载)。
四、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结算和住院入院登记、结算刷卡报销。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安全,3月1日起对门诊、住院费用统一实行刷卡结算报销(手工录入卡号不能进行实时结报)。各医疗单位要对挂号收款处、住院登记结算处(包括下属机构)等新农合读卡设备进行检查,有损坏、缺失的抓紧维修或更换。
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市局自3月份起将对各医疗单位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展进行每月一次督查通报,并将工作进度与年终考核挂钩。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填写《卫生信息化相关人员通讯录》(附件3),2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须有电子文档),通讯录内人员应包括分管领导、信息化工作人员及各医疗机构下属站点(包括村卫生室)负责人。
附件1:实施门诊医生工作站及检验信息系统准备工作
附件2:村卫生室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配置要求
附件3:嵊州市卫生信息化工作通讯录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信息化 通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