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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53号
嵊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О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医政 工作要点 通知
2012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之年。全市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医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工作目标,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扎实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探索单病种收费试点,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依法准入,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强化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科研技术水平,加强采供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为共创共享幸福嵊州,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积极探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调研和经济测算等准备工作,并于5月份正式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做好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财务管理,及时调整绩效分配方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积极探索医疗资源优化整合配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成立嵊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整合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着力提升我市临床病理诊断水平和诊断质量;加强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能力建设,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继续加强市级医院与上级医院的多种协作关系,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单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帮助基层医疗单位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3.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按照省定标准,逐步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积极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努力降低药品占比和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对基本药物运行监管和绩效评估,动态掌握和科学分析各单位及全市运行情况,不断总结完善。
4.着力推进医疗机构项目建设,按照《嵊州市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2010-2015年建设计划,加快新人民医院和甘霖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三江、鹿山、剡湖、浦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项目筹建并实施动建,北漳、谷来镇卫生院做好改护建项目工作。
二、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按照《浙江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等级医院评审、“三好一满意”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护理、急诊、麻醉、医技等环节管理,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继续确保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的目标。继续实施医疗质量和安全季度分析例会制,及时分析医疗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市各级医院要积极开展争创“优质县医院”活动,争取有1家医院成为浙江省优质县医院。
2.市属医疗单位要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按照省、绍兴市统一部署,全员动员,积极准备。市人民医院和市妇保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晋级为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要确保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
3.完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要在原确定的专业和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扩大试点专业和病种。市妇幼保健院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4.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医疗单位要设计载体,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继续做好预约诊疗服务、急诊先治疗后付费和专家门诊挂号实名制,对门急诊医疗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缩短病人候诊时间。进一步落实医德医风规范、简化就诊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使医疗卫生这一民生底线让市民满意、社会放心,全面彰显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5.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工程”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对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相关信息实行公示制,增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6.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和提高护士待遇,稳定护理队伍;继续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制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服务为重点,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为中心,基础护理、整体护理、专科护理相结合,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并扩大实施范围。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网络,规范开展医院常规性监测,积极推广目标性监测,抓好重点环节、部门的感染控制工作;市院感管理质控中心要组织对全市有关重点部门进行采样监测并通报;根据绍兴市卫生局统一部署,积极创造条件,二级以上医院确保通过绍兴市消毒供应中心规范达标验收,其他有手术室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准备,达到相应要求。
8.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全面实行网上采购;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使抗菌药物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控制在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内;加强临床规范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在控制标准范围内;依法加强“麻、精、毒”药品管理,合理减少库存量,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切实抓好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报告流程,实施网络报告。
9.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处置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新机制和医疗风险金制度,探索赔偿支付新途径。
三、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服务准入管理。
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及档案信息化管理;认真实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把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执业医师、护士注册关;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严格设备准入关。
四、注重实效,抓好科技人才和继续医学教育。
1.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学历、高技术人才,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养和学习方法,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医学先进技术;通过发挥高学历、高技术人才的技术优势,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指导和带头作用,学科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培养学术带头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科学术梯队,强化对市人民医院省级示范中医科、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骨科、绍兴市第四批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肿瘤科、绍兴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神经外科,市中医院的国家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神经内科、绍兴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的建设和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争取如期通过验收。继续支持绍兴市重点学科中医妇科、绍兴市基层重点专科的发展。
3.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支持课题研究、推广和应用,全市力争有6只以上课题通过评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80篇以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0项以上。
4.继续做好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乡镇医疗单位参加在岗全科(临床)医生继续教育和在岗护士培训达90%以上。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
1.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繁荣中医药文化和推进城乡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使我市中医药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争取通过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复核。
2.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加大中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人事分配制度,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中治率;以中医单病种质量管理为抓手,以落实核心制度为基础,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和电子病历运行管理,建立门诊医生工作站,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争创浙江省“优质县医院”。
3.进一步传承中医国粹,发展中医文化,完善国医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的学术技术传帮带作用,做好名老中医学术继承工作;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大力宣传和发挥妇科、神经内科等重点学科的优势,扩大周边辐射能力;继续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努力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引进和中医药技术应用,加强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市中医工作基层指导科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利用我市中医药科研成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探索建立中医药科普宣传长效机制,提高中医药科普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
六、加强宣传,抓好无偿献血,确保用血安全。
1.进一步深化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献血队伍建设,强化集体组织献血工作力度,实现街头献血与单位集体组织献血并重的献血工作模式。争取在市区建立“献血屋”,给无偿献血者提供温馨、舒适、安静的献血环境,同时加强对采供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广大市民的无偿献血积极性,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2.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督查,做到科学、合理、规范用血,各临床用血医疗单位要做好血液开源节流及围产期血液保护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加强输血科建设,积极推进自体输血,保证自体输血率达到12%以上;各医疗单位要积极动员用血者家属亲友互助献血,争取互助献血率达10%以上;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血,遏制临床用血不合理增长,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七、通力协作,积极做好医政其他工作。
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残联做好残疾人评定及社区康复指导工作,积极做好防盲治盲工作,提高白内障康复手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的完成;按时完成全市高校招生、征兵体检、医疗广告初审、劳动力鉴定等任务;扎实做好送医下乡义诊咨询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