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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87号
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打击无证行医
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
现将绍兴市卫生局、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卫发〔2012〕1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人员变动,调整嵊州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协调小组(附件1),负责打非行动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市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打非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区域和责任人,采取错时工作制等工作方式,按时完成打非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协作,增强合力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开展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或线索,于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打非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良好氛围。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
附件:1.嵊州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行
为工作协调小组;
2.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卫发〔2012〕115号)。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