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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107号
嵊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的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卫政法发(2011)92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集中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卫办综发(2011)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建立专项活动办公室。专项活动办公室人员组成名单如下:主任:竺乐乐(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成员:徐栋(办公室主任)、周亚莉(监察室副主任)、林小凤(局党委委员、人监科科长)。专项活动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三、明确要求,对照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做好专项活动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查找和整改纠正这两个关键环节。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事项报告表》,各医疗卫生单位收齐后于9月10日前报送专项活动办公室;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将填妥后的《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事项报告表》直接报局专项活动办公室。并将活动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专项活动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