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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52 号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长乐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促进全镇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化解,结合上级构建“大调解”体系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吕洪锋
副主任:王新江
成 员:过达军 张 东 钱义能 潘蝶燕 钱利明
丁赛君 陈仲良 朱继良 钱 鑫 陈建华
周传梦 王金樵
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过达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2年9月12日
主题词: 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