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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2012〕28号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江滨市场停车场地面补浇工程
公开招标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嵊州市江滨市场停车场地面补浇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嵊州市江滨市场停车场地面补浇工程。
二、工程内容:
1、江滨市场停车场预计
2、10个窨井的迁移或重新砖砌(以实际施工个数按信息价下浮9%计算)。
3、88根路面桩柱的预埋及水泥灌浇(桩柱基底垫层为
4、原来路面的挖凿清除工作。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材包料,实测实算。
四、施工期限:2012 年 9月 19日至 9月28日,共10天。
五、有关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或工民建三级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对江滨市场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并在中标后进行实地精确测量,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包修一年(包修期内的维修应随叫随到)。
4、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服从招标单位管理人员监督,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公共财物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六、招标方式:
投暗标,招标人设最高限价,以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如有并标,则抽签确定中标者;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为废标;如均超过最高限价,则另行组织招标。
七、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20012年9月18日9:30时;招标地点:领带城精品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随带:1、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发票(如未中标于招标结束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付款方式:工程款于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95%,余额5%作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提供统一税务发票)。
九、如招标现场公布的规定与本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招标现场公布为准。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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