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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59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12〕137号)等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2〕114号)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嵊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嵊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12〕137号)等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印发《绍兴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2〕114号)的部署要求,决定从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和“保民生,保安全,促就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小餐饮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实现小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小餐饮整体环境有所改善,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逐步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
以经营场所面积≤
(二)重点整治区域
以主要街道、学校周边、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重点解决问题
未亮证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等突出问题。
三、任务措施
对小餐饮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监督检查,搞清无证小餐饮的成因。因污水纳管、环评、住改商等涉及许可前置而无法领证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因其它条件不符而没有领证的,要帮助提高、引导督促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对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依靠所在地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督促小餐饮单位规范经营,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主要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
四、时间安排
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前)。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和监督抽检,掌握小餐饮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针对小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工作,规范经营行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订小餐饮证照发放的具体标准和办法,鼓励和倡导小餐饮合法经营;同时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 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小餐饮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单位负责人依法经营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具体措施。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加强整治工作的督查,做到整治工作有人管、整治目标有人抓、整治任务出成效。
(二)突出整治重点。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目标,重点整治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单位走上合法经营轨道,又要推动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更要注重长效监管,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协作。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通过部门间的密切协作,规范小餐饮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注重媒体宣传。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地沟通与联系,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消费信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监管的浓厚氛围。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随时报送。整治结束后,于12月13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数据(附件)报餐饮服务监管科。
附件: 嵊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附件
2012年嵊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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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基数 |
已符合整治标准数 |
综合工作 |
执法检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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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规前有证单位数(家) |
本次整规前无证单位数(家) |
有证 单位 |
无证单位 |
规范率(%) |
培训 人次(人) |
检查户次(户) |
宣传报到次数(次)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落实帮扶资金 (万元) |
出动 人次(人) |
行政处罚户次数(次) |
罚没款 金额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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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污水纳管 |
未通过环保 |
住改商未办理 |
餐饮许可未达标 |
其它 |
合格数(家) |
经整改合格发证数(家) |
自行关停或取缔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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