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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67号
关于重新明确档案网络工作主管领导和
档案网络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对本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档案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经研究,对档案网络工作主管领导和档案网络组成人员重新明确如下:
一、档案工作主管领导:钱夏平
二、综合档案室主任:钱建军
三、网络组成人员:
(一)综合档案室档案员:赵汉艳
(二)各科室兼职档案员:
办公室(文书):谢 彦
办公室(财务):王 岺
执法监督科:董纪明
餐饮服务监管科:支亚渊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潘汝钢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施雅英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李华东
附件:档案管理网络图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