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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3〕10 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汛前水利水电工程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我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市防指《关于开展2013年度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方法。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工作片、行政村及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踏勘现场、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镇防指办将在各工作片、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自查、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主要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和小(二)型以上水库组织一次再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1、水库、山塘。重点要检查已经过除险加固的山塘水库有否新的隐患出现,以及水库山塘大坝坝体、遥测设施、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有否存在安全隐患,度汛安全上存在什么问题。2、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影响今年安全度汛。3、堤防。堤身、大方脚冲刷情况,堰坝、涵闸、跌水,交叉建筑物有否存在安全隐患。4、水电站、抗旱机埠等,设施设备有否老化,养护是否正常,备用电源是否可靠。5、河道设障、江道倾到垃圾。是否影响江道行洪。6、防汛准备情况。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7、水毁工程修复有否尾工,是否影响今年度汛和春溉。8、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建设中还存在什么问题。
二、检查时间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3月5日,为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以工作片为单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防指办。
三、检查要求
各工作片、行政村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行政首长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责任到人,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做到仔细查看、认真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在安全检查中应填写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盖上公章,签上检查人员和负责人名单,并上报镇防指办。
附: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1~8)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抄送:嵊州市三防办、市水利水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