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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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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教体党〔2013〕5号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局研究制订了《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作作风  联系群众  实施办法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嵊州市委办、市府办。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3年2月20印发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调研督察

 1. 注重调查研究。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局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调研计划。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师生群众,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方法,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调研结束后,要及时提交调研报告。

    2. 完善督察机制。健全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联系责任区、和局干部、督学“五个一”结对联系学校等制度,切实加强对联系学校和单位相关工作的督察与指导。局领导每年至少对联系责任学校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与指导,局干部和督学要结合“一月一检查”对联系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指导。

 二、主动服务群众

3. 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报送材料、组织检查、开展评比等工作要切实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确因上级组织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的,须于每年年初进行申报,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2013年初,由局办公室牵头,对系统内部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等活动组织一次汇总、分析与梳理、整合。

4. 畅通民意渠道。健全校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凡是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必须事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和解答反映的有关问题。健全与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好各类建议提案。

5. 强化信息公开。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凡涉及政策制度、教育管理、评选评优、人事工作等应该公开的文件在市政府信息网和教育网上公开。强化招投标管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投标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完善信访接待。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局信访值班室要认真耐心地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登记来信来访,并及时报送领导批阅。局领导要及时批阅处理群众来信,实行开门接访,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协调、督促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各科室要按要求及时处理信访件,积极协调,真情沟通,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精简会议活动

    7. 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凡需要召开全局性会议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同意,分线会议必须由分管局长批准同意。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实行套开。提高会议效率,精简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除全局性工作会议外,会议时间尽量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8. 精简活动安排。严格控制校庆、落成典礼、启动仪式等活动安排,举办或承办一般性活动必须由分管局长批准同意,重大活动必须由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举办的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必须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四、精简文件通知

9.减少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般不重复发文。上级已公开发布的文件不翻印、不转发;未公开发布,但要求具体明确的文件,直接翻印下发,不再转发。凡是可以用一般通知形式发文的,不再用文件形式发文。重申局文件以电子方式发送为主,除规范性文件和少量重要文件,以及抄送和存档需要,主送本系统的一般不印发纸质文件。    

10.提高文件质量。切实规范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提高运转效率。切实改进文风,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倡短、实、新,反对假、大、空。健全重大政策文件法律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重大政策文件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外出活动管理

11.规范外出活动。严格执行《教体系统学校(单位)领导和教师集体外出活动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把好外出公务活动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活动次数、人次和经费报销额度。局管干部因公离开嵊州市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培训需要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学校组织教职工10人及以上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六、厉行勤俭节约和反腐倡廉

    12. 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标准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重申凡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下校检查指导工作或组织活动,一律在学校食堂吃工作餐,中午不得饮酒,超过十人的一律吃快餐。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局机关有多人参加同一会议或同一条线路下校的,原则上要拼车赴会、下校。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销,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车辆、办公设备和家具,禁止豪华装修办公室。

    13. 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系统内会议一般在局会议室或学校会议室召开,不组织在市外召开,不租用酒店及其他场所,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安排用餐的一般为自助餐或食堂快餐。承办市级以上部门安排的会议,严格按规定安排食宿。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统一发放文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

     1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深入实施《嵊州市教体局加强教师行为“十不准”》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校调研指导工作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5.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格执行“四条禁令”,禁止酒后驾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机关科室长私事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长请假,其他人员私事外出必须向科室长请假。    

八、加强督促检查

    16.局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加强机关内部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实行机关行风建设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17. 局直属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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