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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3〕58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根据嵊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综合治理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嵊综治办〔2013〕19号)的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不健康食品流入校园;重点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共同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联合工商局、城管、街道等单位,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和卫生状况差的饮食店限期整改。
三、实施步骤?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治理工作自
第一阶段:排查宣传阶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片区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要加强同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联络,发挥联动优势,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落实限期整改措施,严肃查处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健全机制,确保效果。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综合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管理责任机制,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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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基本情况 |
检查情况 |
查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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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有证数 |
无证数 |
从业人员总数 |
出动人次数 |
检查户数 |
整改户数 |
合格户数(含整改合格数) |
查处违法行为数 |
立案查处起数 |
吊销许可证数 |
取缔户数 |
罚款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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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饮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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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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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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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府办,市综治办,钱群飞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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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