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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安 〔2013〕14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学校“平安校园”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工作安排,教体局将于12月份组织开展2013年度学校“平安校园”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市属与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考核分四个层面,第一层面:市属中小学(含民办);第二层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三层面:市属及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第四层面: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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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层面 |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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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面 |
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爱德外国语学校、崇仁中学、黄泽中学、长乐中学、三界中学、职技校、职教中心、马寅初中学初中部、城关中学、嵊州中学初中部、剡山小学、鹿山小学、城北小学、剡溪小学、城南小学、育英小学、逸夫小学、东圃小学、育才学校、体育学校、剡湖成校、齐山职校、越风美校、越剧艺校、育民学校、宇航学校、综合实践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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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面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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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面 |
五爱幼教集团、红旗幼教集园、罗星幼儿园、仙湖幼儿园、湖都科技幼儿园、飞天艺术幼儿园、东圃幼儿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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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面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 |
二、考核内容
《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自评表》(见嵊教体安〔2013〕13号文件附件1)。
三、考核办法
1.各学校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自评表》自查评分。
2.教体局联系干部和督学根据学校自查评分情况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核;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复查评比。
四、考核评定
1.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先进集体的评定。以各校自评、教体局干部考评等为依据,第一层面学校选择总分前10名复评,确定7个先进集体;第二层面选择总分前18名复评,确定13个先进集体;第三层面选择总分前8名复评,确定5个先进集体;第四层面中心学校评定“平安校园”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对前5名进行复评,确定3个先进集体。
2.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各学校根据推荐名额上报,教体局择优评定。推荐对象为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安管处人员及安全工作做得出色的教师。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各1名,五大集镇各2名,其它乡镇(街道、开发区)各1名。
3.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及相关中心学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学校安全工作先进考评不再单独进行,以本次考核结果为依据。
五、考核奖惩
1.被评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的集体与个人,教体局发文表彰。
2.被评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集体的学校或五星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年度综合考评加1-3分。
六.材料要求
1.相关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自评表》整理迎检材料。
2.
(1)《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自评表》(自查评分表);
(2)嵊州市等级“平安校园”申报表(见嵊教体安〔2013〕13号文件附件2);
(3)学校“平安校园”工作总结;
(4)《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
附件 :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12月5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安监处,嵊州市安监局,嵊州市平安办。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2013年度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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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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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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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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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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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不够可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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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