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118号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关于同意
建办嵊州国泰养老中心的批复
嵊州市瑞泰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建办嵊州国泰养老中心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为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尊老爱幼优良传统,提高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能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根据开发区(浦口街道)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办嵊州国泰养老中心。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名称:嵊州国泰养老中心。
二、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经发路185号。
三、注册资金:100万元。
四、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设床位100张。
五、经营范围: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
希接文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为社会福利事业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报送:市民政局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