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的通知》(浙委办传〔2018〕1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十大整改行动加快解决1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的通知》(浙委办传〔2018〕19号)和《浙江省农业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8〕10号)精神,切实抓好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升到是否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落实,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担起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把整改任务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问题清单
1. 监管监督人员力量薄弱,有的乡镇党委对纪检干部专职专用认识不够到位,虽在职责分工上实现了专职专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把一些主体责任工作交由乡镇纪委去完成。
2. 有的乡镇部分村监会成员缺乏必要的财会专业基础知识,个别成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村务报账不及时,容易形成漏洞,未能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
3. 有的乡镇承担农村集体“三资”运行监管和统计监测的力量不足。
4. 乡镇会计代理机构性质不明、兼职多、人员流动性大,对集体资产会计监督的执行力较弱。
5. 一些领域廉政风险凸显,扶贫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慢作为等履职不力以及扶贫资金、项目使用安排不够精准等情况。
6. 一些地区还存在村干部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发放车贴、住房公积金和党员误工补贴等现象,一些地区村级财务公开还不够及时和全面。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监管监督力量,落实纪检干部专职专用。针对有的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不够到位问题,研究制定乡镇纪检干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做到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专责;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约谈汇报、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纪检干部聚焦主业;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常态执纪,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的频率和力度。(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增强村监会成员履职能力,提高民主监督效果。针对部分村监会成员缺乏必要的财会专业知识、个别成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调整充实懂财务、善管理、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进入村监会班子,支持保障村监会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逐条编制权利运行流程图,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完善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村监会成员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 加强基层农经队伍体系建设,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针对有的乡镇、街道承担农村集体“三资”运行监管和统计监测力量不足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切实履行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经机构,配足配强农经人员。要研究制订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程,分类编制乡、村两级公共资金使用问题与风险清单。要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和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实时动态监管,积极推行集体资金使用网上审批、银联直付和村务卡制度。(牵头单位:市农林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