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办、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为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嵊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嵊市委【2016】1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17】134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嵊政办〔2019〕23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嵊政办【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决定成立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级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章展波
副组长:袁 峰
成 员:姚小东 华建宽 袁珊珊 胡国海 周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