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财行〔2020〕4 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司法局重新制订的《嵊州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
现行的《嵊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嵊司〔2018〕73号)是2018年制定的,实施已近2年,随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平均成本越来越高,2018年确定的补贴标准已经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法律援助办案成本的提高。同时,近年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内容、形式进一步增加,如《刑事诉讼法》新增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援助形式,最高法院、司法部发文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情况,需要对法律援助事项等进行完善。
2020年5月,省财政厅联合省司法厅对原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制定的《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3〕11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0〕21号),对法律援助服务事项、补助标准、计算方式等均做了修改,并要求各级财政司法部门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