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
根据《中共嵊州市纪委嵊州市农林局关于推进“四清一和”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嵊市纪〔2018〕163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嵊州市清廉(示范)村居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嵊农〔2020〕48号)等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清廉(示范)村居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创建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验收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二、考核验收范围
全市57个已申报的清廉(示范)村居创建村
三、考核验收内容
清廉(示范)村居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为村级班子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居治理规范有序、基层风气清朗向上四个方面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嵊州市清廉(示范)村居考评指数(附件3)进行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