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
《苍南县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苍南县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意见
消防宣传“六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载体,是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消防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浙江省消防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建设“平安苍南”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试点、推广、普及、提高”的原则,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消防、民政等部门和红十字会、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社区认真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 指导和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创建工作内容,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和年度消防宣传计划、方案;
2.指导社区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员及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组织社区防火宣传队,结合防火巡查,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
3.指导和帮助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户外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有条件的小区要利用围墙制作消防知识宣传墙绘,在门栋或单元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
4.指导社区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或参观消防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5.推动社区消防宣传(应急救助)站点建设,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6.指导社区落实定期巡逻和夜间提醒制度,提醒居民注意防火安全,教育居民不要圈占、埋压、损坏消火栓,不占用消防车道,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二)企业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大队要会同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总工会等单位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宣传职责,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实地灭火逃生演习,出一期消防宣传墙报,在企业厂区醒目位置设一条宣传标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1.指导和督促企业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员,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企业消防安全自查;
2.指导企业在生产区或办公区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橱窗,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或消防宣传标语;
3.指导和督促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每年组织管理人员、职工轮流参观学习;
4.指导和督促企业每年分期分批对所有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特殊岗位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按规定持证上岗;
5.指导和督促企业每年组织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演习,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或参观消防站,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或考试;
6.指导企业定期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墙报等渠道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每月更新内容。
(三)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大队、县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青少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学校启动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战略,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
2.指导中小学校积极建设“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活动,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消防夏(冬)令营或组织参观消防站、观看消防文艺演出、参与逃生自救演习等活动。发动中学生利用假期,参与“消防志愿者”行动,义务开展消防宣传;
3.指导城区中小学和中心小学及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学校宣传板报(或校报)及班报要定期刊发消防常识;
4. 指导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对教育的内容、形式、课时、教材、师资、效果作出明确规定;认真用好省编地方教材《人·自然·社会》;各类学校至少有2名以上教师参加过县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短期免费培训班,承担学校的消防安全等教学任务;
5.指导学校定期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6.指导学校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
(四)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协作,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1.指导行政村成立村民义务消防组织,聘用森林消防巡山护林员;
2.指导行政村制订并公布《村民防火公约》,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3.行政村要依托村民文化中心,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消防宣传器材与资料,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农民消防夜校”;
4.指导行政村开展消防宣传“三个一”活动,即每个行政村配备一面消防警示宣传锣,明确一名村消防宣传员,每天定时敲一遍锣,提醒村民注意防火;
5.指导行政村组织村干部进行消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活动;
6.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以消防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活动;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易发生山林火灾的地方和行政村主要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或警示标语。
(五)家庭消防宣传教育。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妇联、乡镇政府、居(村)委会等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把消防安全送进千家万户,使消防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居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家庭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1.将消防宣传纳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工作内容;
2.农村以家庭为单位,成立联防巡逻队,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城镇在春防、冬防、大风天等重点防火时期组织消防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积极鼓励和倡导城镇家庭配备自救逃生工具,如:灭火器、电筒、救生绳、斧子等;指导农村家庭配备“四个一”(一把铁锹、一个水桶、一架梯子和一口水缸);
4.乡镇政府要组织指导家庭开展防火“三个一”活动,即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次家庭消防趣味运动会或知识竞赛,一次家庭火灾扑救及逃生演习;
5.每年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有关人员上门为家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提醒,特别要提醒注意预防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6.大力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建立“邻里守望”互助对子。对鳏寡孤独和老弱病残家庭等要建立档案,制定措施,确定专人,定期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安全服务活动。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消防、工商、经贸、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挥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重点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
1.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或参观消防站活动等;
2.定期集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新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位员工掌握引导疏散顾客逃生的技能;
3.指导向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挂图、放置消防刊物、刊播公益广告、视频和网络宣传、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4.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在重点部位、疏散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清晰明示的消防安全警示牌、语言提示器、指示牌等。室内外有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的,每次开机、待机或切换时要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并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出口配置紧急情况下保障逃生自救需要的简易防毒面具等自救器具,并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5.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结合每天的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6.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等,经常性开展消防技能训练。
7、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引导员队伍,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森林防火条例》等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县防火委要把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县防火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抓好消防宣传资源的整合和运用。财政部门要做好消防宣传经费的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经费,重点支持消防宣传装备器材的购置、开办专题节目或媒体专栏、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印制消防宣传资料、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
(二)各司其职,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县防火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调研、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把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与正常的消防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科学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场所等,面对面地指导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和做法。宣传、规划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劳动保障、科协、妇联等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明确责任,建立管理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宣传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宣传工作计划、方案;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活动档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疏散预案;结合实际,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员,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广泛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不同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 有的放矢地深化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推广;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善于挖掘典型、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健康发展。
(四)因地制宜,建设固定宣传阵地。积极推动防灾教育馆及消防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固定阵地建设,并做到定期对社会开放;要配备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声像播放资料、常见逃生自救工具及使用说明等,经常组织群众参观、学习,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县消防大队及下属中队要对社会开放,并积极开展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活动,努力成为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五)整合资源,丰富消防宣传手段。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宣传、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创新宣传载体,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标语标识和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丰富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结合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利用“119”消防日、“安全生产月”、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森林防火期等特殊时期,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定期印制消防宣传读本、小册子、年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群众阅览。编辑制作家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小册子、宣传单等,免费送到千家万户。在每年消防宣传时期,刊播有针对性的消防警示片、公益广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把消防志愿者活动同“六进”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各行各业的消防志愿者,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志愿者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主题词:消防 宣传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检
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