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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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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依据新修订《消防法》、国家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浙江省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消防宣传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1.各乡镇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纳入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创建文明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必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依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和议事平台,完善消防宣传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和推动落实机制,县乡镇两级每半年分别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成立由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规划建设、文广新局、司法、安监、电视台、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小组,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碰头会、联络员QQ群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抓好中央综治委《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纪要》(综治办〔2009〕48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明确有关部门的消防宣传工作职责。

  (二)实行受众对象分类教育

  5.根据各类受众群体特点,区分层次和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可将受众人群划分为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消防管理者、学校师生、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媒体从业者等七类群体,根据每一类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6.针对不同的人群,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领导干部,县委党校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理论进修培训内容,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法制意识,明确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对企业法人,要强化消防教育培训,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自觉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对消防管理者,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消防职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学校师生,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堂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高中阶段要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要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对媒体从业者,要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联谊会、座谈会及消防采风、部队生活体验、主题宣传策划等活动,使媒体记者了解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和消防宣传员的作用。

  7.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划分受众对象群体,如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渔民、少数民族、寺院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分层、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8.团县委和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志愿者行动”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县、乡(镇)两级每半年分别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志愿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抓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重视消防志愿者骨干的培养,积极吸纳在传媒、文艺、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发挥其带头作用与影响力,使其成为消防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2009年、2010年、2011年,每个乡镇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要依次达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1%、2%、3%的目标。

  10.按照“制度完善、行动规范、管理到位、典型引路”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模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能进行消防安全救助”的消防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地域、季节和重大消防活动、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的特点,丰富志愿者各类队伍形式,建立宣传服务队、培训服务队、隐患排查队、抢险救援队等,合理设计安排消防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活动开展要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

  11.要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分别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广“老年腰鼓队”、“妈妈防火团”、“更夫巡逻队”、“保安巡查队”、“自行车骑游队”、“少年消防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消防宣传力量,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12.注重抓好乡村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挥各地专职、志愿消防队员“点在乡镇、面向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走村、进企”消防宣传活动;并将消防站开放工作延伸至专职消防队,每个专职消防队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13.大力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村干部、乡镇文化员、广播员、安监员、综治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和城乡各类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他们的岗位职责,组织指导他们深入社区、村庄、企业、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拓展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14.消防站开放工作要保持常态化,每月要坚持“两进三出”开放、宣传活动,即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走出去”宣传活动,要有策划组织、有宣传重点、有图像文字记录。

  15.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教育馆(室)。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争取在学校教育馆、社区教育馆、乡镇教育馆、企业发展陈列馆等公众教育场所,建立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馆(室、厅),不断拓展覆盖城乡的消防宣传教育新平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筹建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一条街、消防角等。

  (五)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

  16.县政府将科学制定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场所,面对面地指导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的开展。

  17.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年内,县政府将在灵溪镇灵堡社区和龙港外滩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灵溪镇和龙港镇要全力做好试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11月上旬,县政府将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经验。

  18.消防大队官兵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把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走访”、灭火演练和“六熟悉”等本职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使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人人成为消防宣传员、辅导员。

  (六)加强固定宣传阵地建设

  19.巩固现有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消防专栏建设。广播专栏每周播出不少于1期(每期节目长度不少于10分钟,或每天播出一期不少于2分钟);电视专题每月播出不少于1期(每期节目长度不少于15分钟,或每月播出二期每期不少于8分钟);报刊每月刊登不少于1个专版或每周有1个专栏。

  20.各乡镇要在农村广播电台开设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每周播出消防内容不少于1次。

  21.大力拓展户外传媒宣传阵地。各乡镇要设法利用目前覆盖面较广的分众、聚众、平安视频联播网等户外视频、公交视频传媒资源,精心制作各类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定期纳入户外、公交视频滚动播放;在较大影响力的广场、车站、商(市)场、影院等人员聚集的地方,要设立或利用已有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宣传节目和公益广告。要积极推行在移动电话运行平台开设手机短信宣传,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向手机用户群发送消防宣传短信。

  22.要充分利用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墙报、黑板报、广播、局域网等宣传阵地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每个乡镇数量不得少于2块。

  (七)强化消防宣传舆论引导

  25.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遵守各项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敏感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信息。

  26.要积极协调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沟通协调、舆情引导会商、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新闻采访现场管理、形象危机处理等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分类制定火灾、抢险救援、防火监督、部队形象等危机处理预案;对涉及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重大敏感问题的舆论要快速应对,避免舆论失控局面;要安排专人收集、分析、研判、上报消防新闻舆情,及时提出对策。要重视舆论引导机构组建工作,抓好各级网评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针对互联网上的反面新闻、不实报道,予以澄清、纠正,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正面、权威的舆论氛围。

  (八)健全消防宣传保障制度

  27.县财政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消防大队全年消防宣传工作经费占年度消防业务经费比例应分别不低于1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周密措施,落实经费保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选准选好试点单位,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通过签定目标责任书等形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坚持标准,科学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目标、标准和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结合要紧密、点面要兼顾、内容要充实、活动要经常、措施要管用、效果要明显,努力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四)及时总结,全面推进。各乡镇要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敢于尝试,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规范,努力在实践中创造好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好的典型。尤其是要加强对整个推进活动各类资料(含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通过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媒体宣传,全面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确保推进活动早出成效,多出经验。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消防  教育  意见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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