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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意见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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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9〕10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和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孕前优生检测定点机构区域划分表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苍南县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

为倡导科学婚检、优生检测,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9〕3号)精神,结合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现就我县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两免”服务的重要意义

实施“两免”服务,提高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积极性,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首要防线和重要手段。出生缺陷是指胚胎发育紊乱而引起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异常。这些异常往往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婴幼儿夭折和出生病残儿。近些年来,我县出生人口缺陷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并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这对进一步稳定我县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婚姻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实施“两免”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目标。一是全面提高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水平,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二是不断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三是力争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60%以上;四是对出生缺陷高危人群及时干预,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五是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的服务网络和体系,出生缺陷预防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两免”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促使群众自愿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逐步提高检查率。对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二)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符合生育政策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准备生育的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已婚夫妇正确选择怀孕时机,预防感染、谨慎用药,合理营养,根据需要补充叶酸及其复合营养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等,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尽可能避免致畸因素的干扰,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三)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对于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生育可能有异常情况的、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夫妇双方有家族遗传史、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要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开展孕前、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积极推广现有的适宜干预技术,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病残儿的出生。

四、享受“两免”服务的对象

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免”政策:

(一)在我县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

(二)在我县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证》的待孕妇女进行孕前优生检测的。

五、实施“两免”服务的机构

在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三位一体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尚未建立之前,根据集中、定点、方便的原则,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定点机构为县妇幼保健院;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定点机构为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龙港镇计生服务站、望里镇计生服务站、巴曹镇计生服务站、桥墩镇计生服务站、矾山镇计生服务站、赤溪镇计生服务站、马站镇中心卫生院。(孕前优生检测定点机构区域划分表附后)

六、实施“两免”服务的程序

(一)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在婚姻登记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并领取《免费婚检通知单》,到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免费婚检服务;符合免费优生检测条件的待孕育龄妇女凭身份证、结婚证,在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局)领取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卡,到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定点机构接受免费优生检测服务。

(二)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三位一体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正式启动后,届时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程序再作规定。

七、实施“两免”服务的项目

(一)免费婚检服务项目: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梅毒筛查、淋病筛查、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肝功能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胸部X线摄影检查、B超常规检查、婚前卫生咨询、医学指导及随访管理;(女性婚前检查除以上项目以外增加阴道分泌物检查)。

(二)免费优生检测服务项目:包括风疹病毒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弓形虫抗体测定和孕前优生咨询指导。

八、经费来源、标准及结算支付方法

(一)经费来源。“两免”服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按实际例数支付。

(二)结算标准。免费婚检235元/对;优生检测70元/人。

(三)经费结算支付方法。“两免”服务实施机构凭已接受服务的《免费婚检通知单》及《免费优生检测卡》每半年向县财政部门呈报结算一次。

九、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实施“两免”是县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两免”服务的实施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两免”服务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和参与免费婚检、优生检测服务;对“两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县卫生部门:广泛宣传婚检的意义,增强群众婚检意识;督促、指导妇幼保健院做好免费婚检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婚检率、疾病检出率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免费婚检通知单》和宣传工作,定期向县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信息。

(四)县财政部门:负责将“两免”服务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五)县妇联、共青团:积极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宣传工作。

(六)乡镇政府:积极做好实施“两免”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全面开展调查登记,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两免”对象信息。对拟登记结婚、符合政策生育的常住人口进行逐户排查、登记造册、建立优生服务档案,确保符合免费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服务范围。村(居)计生员和驻村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将确定免费服务对象名单进行登记,并将统计报表上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备案。除村(居)计生服务员主动了解外,乡镇计生办要定期将结婚登记信息、发放《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信息及时通报给村(居)计生服务员,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和服务工作。

十、实施“两免”服务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两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两免”工作。

(二)加强网络建设。根据实施“两免”的需要,健全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为依托的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建立完善“两免”服务流程和工作机制,与群众签订检查知情同意书。加强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两免”的检查质量。

(三)确保经费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接受“两免”检查,

经费由县财政给予支付。实施“两免”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实际检查人数拨付。县财政、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两免”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创造财力条件,安排落实“两免”重点对象的营养素补充和生殖健康检查以及“两免”的宣传经费。

(四)建立考评机制。县人口计生局要建立全县实施“两免”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评估。承担“两免”任务的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两免”工作报表制度,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两免”工作实施到位。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两免△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

孕前优生检测定点机构区域划分表

定点机构名称

区  域  划  分

县计生指导站

灵溪镇、藻溪镇、观美镇、凤池乡、

浦亭乡、云岩乡

龙港镇中心服务站

龙港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

石砰乡

望里镇中心服务站

望里镇、钱库镇、宜山镇、芦浦镇、

新安乡、括山乡、仙居乡

桥墩镇中心服务站

桥墩镇、莒溪镇、五凤乡、腾

矾山镇服务站

矾山镇、南宋镇、昌禅乡、凤阳乡

赤溪镇服务站

赤溪镇、龙沙乡、中墩乡

巴曹镇服务站

巴曹镇

马站镇中心卫生院

马站镇、霞关镇、沿浦镇、渔寮乡、

蒲城乡、岱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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