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日制中小学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政发〔2009〕9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09年全日制中小学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2009年全日制中小学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发展计划

1、全县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5.3%;

2、小学招收新生1. 35万人;

3、初中招收新生1.5万人,应届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各初中学校招生数见附件1);

4、普通高中招收新生11650人。计划公办学校招生7200人,其中择校生1778人;民办学校招生4450人,其中公费生785人(各校招生数见附件2); 

5、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下同)招生9045人(学校招生数见附件2);

6、特殊学校招生24人,2个班(培智班)。

二、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1、继续抓好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工作,提高办学效益。未经调整的学校施教区不变。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就学(户口所在地指2009630日前户口所在的乡镇);报考高中的学生在毕业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学区的初中报名,参加户口所在地高中的录取(户口所在地指200941日前户口所在的学区),普高择校生不设施教区。

2、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要求,六周岁适龄儿童要全部入学。各乡镇、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幼儿园不得招收超龄儿童入园。

3、坚持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行政,务必使所有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初中,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加大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苍南中学提前招收部分保送生,不再招收定向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要安排55%的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到学校施教区范围的各初中。保送生和定向生的招生办法按照县教育局有关方案执行。

5、促进高中阶段普、职教协调健康发展。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三限”规定,设立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职教发展开绿灯;鼓励各职业高中依据市场需要设置专业,发展特色专业,拓宽毕业生升学、就业门路,进一步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6、创建教育强县,加快高中段发展步伐,全县各初级中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动员鼓励更多初中毕业生进入我县高中段学习。

(二)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按时全部升入初中是创建教育强县、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九”极为重要的一环。根据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考试的办法选拔新生,更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各小学对毕业生进行的学力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检测成绩不得与初中入学挂钩。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氛围,依照小学毕业生名册和义务教育对象名册发放《依法入学通知书》,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应届小学毕业生都能依法、按时升入初中。对尚未授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身体状况适应学校学习的适龄少年儿童,要依法动员其到校学习。

高中招生:

1、报名

1)报考条件:

200941日前户籍在苍南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往届学生;外县户籍在本县初中毕业班就读、申请报考我县一般普高择校生或职高的学生。

苍南中学和其它省级重点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班级(含仁英高中)只招收初中读三年(没有留级)的应届毕业生。

高中在校生或读过高中、办理过高中注册手续者及初中重读生、旁听生、冒名顶替者,均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按县教育局有关方案执行。

3)报考类别

第一类为重点高中兼普高(简称“重点高”)。列入今年重点高中招生的学校有:苍南中学,龙港高中、钱库高中、龙港二高、金乡高中、宜山高中、灵溪中学、灵溪二高的面向全县班,仁英高中,灵溪二高的少数民族班;

第二类为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类(简称“普职高”)。

2、考试

初中学业文化考试于613日至14日参加温州市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社会、自然、英语等五科。综合素质评价、体育考试、英语口语考查由县教育局另行组织,补考由学校组织。

综合素质评价以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和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评价应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构成,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3、录取

1)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类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定为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第一大类别。公费生录取分三批,每人每批可填报二个志愿;无志愿的不予录取。

报考温州市外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到县教育局职教科报名,并填报志愿。

2)录取批次:

第一批,苍南中学,龙港高中、钱库高中的面向全县班,第二类的五年制高职;

第二批,龙港二高、金乡高中、宜山高中、灵溪中学、灵溪二高的面向全县班,仁英高中,灵溪二高的少数民族班;

第三批,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一般普高公费生;

第四批,一般普高择校(自费)生。

3)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类(含学前教育大专班)的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由县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志愿及各学校的施教区,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合计分(语、数、英三科合计分又相同的,则按语文、数学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一般普高公费生先取定向,后取统划。

往届生报考一般普高的提高40分录取,无正当理由转学或未办理转学、休学手续及违反留级规定的考生视同往届生。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减去10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为无效志愿的,则以第二志愿参与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它学校公费生一律不再录取。

4)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省一级重点高中(含择校生)录取前置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以上(含2A2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政治考试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英语口语交际成绩合格。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二、三级重点高中面向全县招生的班级(含龙港高中面向全县班择校生)录取前置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以上(含1A3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政治考试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英语口语交际成绩为合格。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它普通高中公费生录取前置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政治考试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英语口语交际成绩合格。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办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择校(自费)生录取前置条件参照公费生录取要求,由各校根据县教育局中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择校(自费)生招生计划数,在公费生录取结束后自行录取,严禁超计划数招生。

5)一般普高定向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录取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一至初三连续三年在推荐学校就读;户口在推荐学校施教区所在区域(其中灵溪镇的1-3中、龙港镇的1-3中、金乡镇的2-3中、钱库镇的1-2中,施教区不再细分,分别作为混合施教区)。

6)职业高中类学校招生录取:

报考温州市内职业高中类学校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直接到职业高中类的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7)政策照顾录取规定:

第一、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照顾录取;

烈士子女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子女下降20分;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下降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重点高下降8分,报考其它学校下降42分(不含择校生);农村独女户、农村二女户其女儿报考重点高下降4分,报考其它学校下降13分(不含择校生)。

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台胞子女和台籍考生下降4分。

第二、下列考生可在普高(不含重点)、职高类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奖励录取;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者下降6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下降4分,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下降2分;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A级获得者下降4分,B级获得者下降2分。特长生降分项目按《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温州市2009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苍教中〔200977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照顾或奖励条件,则取最高一项降分录取,不累计降分。

4、入学

1)上高中初划分数线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向招生学校预报名和递送初中就学档案(在毕业学校集体报名的,由各初中学校统一递送),820日前各上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名注册,以有利于及时把握学生流向,有利于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强化纪律训练;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学生家长或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同意后,给予办理有关手续,无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各招生学校一律凭县教育局制发的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户口册报名注册,建立学籍。

(三)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提高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将招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各项工作环节的政策、标准、具体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公布于众,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县教育局和各乡镇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往年招生工作经验教训,加强中小学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早做好中小学招生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9年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09年普(职)高招生计划表。

OO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61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  校

2009年计划招生

学  校

2009年计划招生

学  校

2009年计划招生

班级数

人 数

班级数

人数

班级数

人数

     

353

1.5

 

 

民族中学

8

380

龙港十中

150 

华阳学校

94 

灵溪一中

14 

700 

龙港十一中

281

莒溪中学

2

94

渎浦校区

400 

龙港十二中

5

219 

五凤辅导中心学校

111 

南水头校区

5

210

宜山一中

18

850 

腾垟学校

1

40 

灵溪二中

10

500 

云岩学校

3

141

矾山一中

7

317

灵溪三中

14 

700 

钱库一中

12

600 

埔坪学校

1

46 

灵溪四中

400

钱库二中

400

南宋中学

138

灵溪六中

200

望里中学

8

387

赤溪中学

6

259

灵溪八中

192

芦浦中学

3

141 

龙沙辅导中心学校

75

灵溪九中

172 

新安中学

5

228 

马站镇中

5

230 

凤池学校

117

括山中学

60

霞关中学

155

浦亭中学

108

仙居学校

88

沿浦中学

3

120

藻溪中学

380

金乡二中

10 

460

云亭辅导中心学校

25

龙港实验中学

252

金乡三中

10

420 

蒲城辅导中心学校

35

龙港一中

12 

600 

巴曹一中

8

360 

岱岭学校

50

龙港二中

12 

600

新城学校

106

渔寮辅导中心学校

30

龙港三中

10

492

大渔学校

65

裕靠学校

160

龙港四中

8

400

炎亭学校

63

育才中学

120

龙港五中

10

500

石砰学校

77

新星学校

320

龙港六中

5

232

嘉乡中学

7

326 

潜龙学校

5

210

龙港七中

182

黄檀学校

1

28

南宋武校

2

100

龙港九中

2

100 

观美中学

4

200 

飞林武校

2

100

说明:1县民族中学招生计划中,4个班面向全县招少数民族学生;

2小学毕业生要按时、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3各初中学校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

附件2

2009普(职)高招生计划表

校  名

普   高

职高类

备  注

其中

苍南中学

16

800

580

220

公费生中含保送生和特长生

灵溪中学

12

600

440

16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100

灵溪二高

12

600

480

12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150

(含少数民族班50人)

龙港高中

14

700

520

18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200

龙港二高

12

600

480

12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100

宜山高中

11

550

400

15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100

钱库高中

12

600

450

150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200

钱库二高

13

650

520

130

金乡高中

12

600

445

155

公费生中向全县招100

桥墩高中

10

500

400

100

矾山高中

12

600

411

189

马站高中

8

400

296

104

仁英高中

8

400

50

350

求知中学

18

900

180

720

公费生中向灵溪镇招80

树人中学

11

550

100

450

巨人中学

13

650

100

550

狮山中学

12

600

100

500

兴港高中

12

600

105

495

江南高中

9

450

120

330

振清外语

6

300

30

270

职业中专

28

1512

我县职业高中类学校招收的均为公费生

县成教中心

14

756

龙港职校

14

756

龙二职

16

864

金乡职校

14

756

勤奋职校

20

1080

行知职校

8

432

苍南党校

12

648

南宋职校

14

756

飞林职校

14

756

英才职校

14

756

合  计

233

11650

6207

5443

168

904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914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