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宁波万楚置业有限公司等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结果等事项的通知 仑建〔2021〕42号

朗读
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意见》(浙建〔2019〕7号)、《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工作的通知》(甬建〔2020〕2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企业上报的资质重新核准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核准,宁波万楚置业有限公司等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核准资质等级,企业名单及资质有效期见附件。
希接文后前来我局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将资质证书上交我局,并上报资质重新核准材料,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报的,将取消开发项目的资格。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资质重新核准企业名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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