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北仑区建筑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仑建〔2021〕41号
朗读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房地产)单位、区安质站、区建管站、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1〕2 号),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我局于2021年1月12日至3月31日对全区建筑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情况、施工过程管理情况、施工验收管理情况等为检查重点,共检查了全区在建项目145个(次),涉及模板支撑架98项,脚手架405项(其中一般脚手架345项,悬挑式脚手架60项),下发139份整改通知书,其中3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总体情况基本良好,大部分责任单位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问题隐患排查。但此次检查也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模板支撑架主要问题:搭设人员未系安全带;借用脚手架内立杆作模板支撑架立杆;梁下立杆未按方案要求增设;立杆漏设或拆除,立杆倾斜、弯曲、变形,立杆纵横向间距偏大,立杆伸出顶部水平杆至支撑点的悬臂长度偏大,立杆采用销接,立杆底部悬空设置,立杆上下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相邻立杆对接接头设置在同步内;剪刀撑、扫地杆、水平杆设置不足;架体与混凝土柱抱箍拉结设置不到位,竖向构件未提前浇筑;可调托撑的托座未顶至主楞;梁下采用扣件作荷载传递方式代替可调托撑,梁板下未按方案要求设置双扣件。
(二)一般脚手架主要问题:搭设人员未系安全带;架体作临时卸料平台堆载材料致严重超载;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幕墙龙骨安装或二次结构施工时大量连墙件被拆除,使用柔性连墙件;转角处立杆缺失,立杆设置在悬挑板上无加固措施,立杆纵横向间距偏大,立杆倾斜、变形、弯曲;局部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提前拆除;主节点处未设置横向水平杆;内侧临边防护栏杆、内侧水平隔离未设置;开口端横向斜撑未设置;底层出入口防护棚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挂设不到位;架体与卸料平台连接;作业层脚手片未满铺。
(三)悬挑式脚手架主要问题:搭设人员未系安全带;使用柔性连墙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提前拆除钢拉杆或钢丝绳;悬挑架底部未封闭;立杆底部悬空设置;型钢未设置立杆定位筋;挑梁式悬挑架型钢水平锚固段长度小于悬挑段的1.25倍,水平锚固段型钢割断无加固措施,锚固U型螺栓的螺母松动,钢丝绳卡设置方向错误;上拉式悬挑架穿墙螺栓未设置双螺母,钢拉杆变形、弯曲,钢拉杆耳板处结构开裂,花篮螺栓外露搓丝不足,特殊部位两根钢拉杆共用一个主体结构拉结点。
(四)普遍存在的其他问题: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钢管扣件等材料质保资料不齐全,无进场验收记录,抽样送检批次不足;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总监执业印章,方案内容未针对性编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架子工特种作业证书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报审作业人数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被交底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验收记录表中技术要求与方案要求不一致,验收结果未量化,参与验收人员与验收日期未明确;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实施日常巡视检查,无危大工程日常巡检及整改记录。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现场情况良好的项目和责任主体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ujianju/20210420/32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