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建设(房地产)单位、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招标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14日
北仑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11〕179号)、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的通知》(仑政办〔2014〕6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北仑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脸识别考勤管理适用本细则。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和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关键岗位重要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关键岗位主要人员是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和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关键岗位重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关键岗位主要人员是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非主导专业监理员。
第三条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以及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必须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人脸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正常进行后,工程项目才能正式开工,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方能受理施工报验。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至北仑区建筑企业管理处录入个人人脸视频信息。
第六条施工项目部需配置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考勤地点设在工程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采用加入人脸视频扫描来实现。
第七条人脸识别考勤自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现场动土之日前开始进行,工程项目脚手架及大型机械设备全部拆除等现场工作量基本完成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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