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区质监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建建发〔2014〕215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开展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建筑节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的情况;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情况,区质监站日常对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和验收情况;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
4.2012年以来立项的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专项设计质量情况;
5.在建项目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和竣工项目验收备案情况。
(二)勘察设计管理情况检查:
1.各勘察设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遵守强制性标准情况,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2.各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地市场行为、内部管理的情况;单位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及内部质量控制程序落实情况;
3.2012年以来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4.2012年以来建设工程无障碍设计质量情况;
5.新建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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