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建管处、区质监站(安监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业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和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有序进行,逐步实现务工人员服务一体化、培训系统化、管理智能化的工作目标,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 号)、市住建委和市外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271号)以及市住建委《关于成立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甬建发[2009]289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建筑业行业特点,决定对务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现将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全面推广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劳务用工行为,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考核验收、总结提高、全面推广”的思路,扎实有效地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实名制工作,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系统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实现对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有效监管,遏制非法用工和工程转包行为,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建筑业和谐健康发展。力争在2011年年底实现建筑务工人员身份卡全覆盖率达到80%,1-2年内实现建筑务工人员身份卡全覆盖,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五清”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步骤:
1、2011年9月10日前,区建管处完成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动员;
2、2011年10月20日前,区建管处完成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2011年12月31日前,企业完成务工人员信息输入工作,并做到随时录入新进人员,注重本企业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与更新;
4、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考勤打卡。
(二)实施范围: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和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须实施打卡考勤,鼓励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和项目部积极参与实名制管理工作。从2012年12月31日起,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实行打卡考勤。
(三)发卡时机:务工人员经岗前培训,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报区建管处备案后,发放信息卡。
(四)考勤对象:全体务工人员。
(五)考勤内容:
1、上班考勤;
2、民工学校学习考勤。
(六)设备配置:计算机、考勤机、信息卡、视频监控系统。
(七)设备安装:
1、考勤设备安装要求: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明确区分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考勤设备应安装在施工区域入口处,便于日常进出考勤;
2、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建筑工地项目部应配备视屏监控系统,监控探头安装位置为考勤设备安装点,以及民工学校教室内前、后位置,总数量不少于三个,实时监控考勤过程和民工学校开课情况。
(八)各方职责:
区建管处:
1、负责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试点与推广工作,并对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2、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3、负责信息卡配发;
4、岗前培训验收;
5、日常企业执行情况检查。
总承包企业:
1、对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落实企业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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