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朗读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更好的监督、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甬建发[2011]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贯彻意见。
一、实行项目手册制度的范围为:北仑区域内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未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在北仑区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赴宁波市以外地区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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