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建筑业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安监站、区质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筑市场的管理,继续推进建设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健全企业诚信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将《北仑区建筑业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北仑区建筑业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的综合素质,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宁波市北仑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建筑业企业在我区的机构设置、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劳动用工、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工学校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实行动态考评与年度复验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动态考评主要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二、检查方式及频率
1、企业机构设置、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市场行为检查: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稽(巡)查等其它方式。
2、安全质量检查:以检查在建项目为主,关键工序或部位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稽(巡)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3、劳动用工检查:以检查在建项目为主,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有投诉或举报的企业实施个别重点检查。
4、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工学校建设情况检查结合企业机构管理专项检查、劳动用工检查安排或单独安排。
5、日常检查采用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抽查,通知或不通知方式相结合。
第六条动态考评结果分为A、B、C、D类四个等级。
第七条区建管处、区质监站、区安监站根据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考评,对被检查建筑业企业及时确定动态考评等级并实时进行跟踪处理。
1、经营正常规范的企业,评定为A类。
2、经营正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少的企业,评定为B类。
3、检查时问题较严重但保证项目符合要求的企业,评定为C类。评定为C类的企业原则上需复查,复查后依然被评定为C类的企业,最终评定为D类。
4、检查时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直接评定为D类。
第八条动态考评结果每季度汇总一次并进行通报。根据动态考评结果,对建筑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1、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A类的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加强服务,支持发展,鼓励创优,实施常规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推荐。
2、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B类的企业,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3、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C类的企业,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4、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D类的企业,暂扣《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3个月;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将企业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第九条年度复验在次年一季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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