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北仑区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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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关于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甬建发[2009]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项目在初始登记完成时,该项目进入预售转现售状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系统暂时冻结。预售转现售期间,可办理商品房合同更正、合同更名、预查封等手续。暂停办理商品房退房手续,待转现售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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