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私有资金投资商品住宅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建设(房地产)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区招标办、有关单位: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不断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进一步规范私有资金投资商品住宅项目的发包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等规定,现就下一步我区私有资金投资商品住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业主应重视招投标活动的作用,及时对招投标活动作出工作安排,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策划,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招标工作发挥良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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