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仑政〔2023〕82号)精神,为做好青年公寓的申购管理,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资格核验
(一)青年公寓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核验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交资格核验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资格集中审核以公告的申请期限最后一日为准(下同);
2.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合同备案为准),且近5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
4.申请人及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申请人可通过指定方式渠道提交申请进行资格核验。提交申请为集中申请,具体以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集中资格核验公告为准。申请人应在各批次资格核验申请期限内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集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关平台公布结果。资格核验通过结果在核验当年度内有效。
(三)申请资格核验时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非本区户籍的提供申请人《户口簿》照片。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件照片;未婚(含未婚、离异、丧偶)的,按系统提示打开“未婚声明”并签名,如有未成年子女需填报子女信息。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信网证明。
4.申请人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二、房源保障
每年列入青年公寓的房屋总套数约为1000套(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最终以区政府批准数量为准。房源应为一般商品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的住宅类房屋,不含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限价房等保障类住房,但包含拆迁安置项目中按照一般商品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所有在售青年公寓项目清单均在公共平台上予以公示。
三、申请购房
(一)已经通过资格核验的申请人,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然后申请购房码。待取得购房码后,双方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购房码有效期为一个月。
(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同一批次申购中只能获得一个购房码,购房码有效期内,不能重复提交购房申请也不能获得新购房码。首次获得购房码且失效但未购房的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购房。每个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获得购房码的次数最多为两次,最多只能购买一套青年公寓。
(三)当年使用(或发放的)购房码总数达到区政府批准的限额(1000个)后,若还存在购房码申请情形的,需由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政府讨论通过,之后再行发放相应的购房码。
(四)设立重点区域购房码专区,具体内容在每批次青年公寓房屋申购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补贴标准
购买青年公寓房屋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办法为:所购房屋90平方米以下部分房款(以网签备案的合同价为准,下同)补贴20%,90至120平方米部分房款补贴10%,120平方米以上部分房款不补贴,每套房子最高补贴30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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