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
为高效配置土地要素资源,着力做好稳商扩资,助力本土优势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做大做强做优步伐,促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缓解市场需求,响应社会呼声,深化要素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导向、拉高标准、严明资质、优选优配、精准扶持,创新政策保障机制,强化“标准地”制度落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和能级提升。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突出创新引领。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更新,培育创新主体,厚植创新生态,强化创新基础,切实推动产业结构、发展动能、发展方式战略性转变。
(二)突出择优导向。聚焦“招大助优扶强培新”,强化高标准条件下资质前置选验,优先满足实力强、贡献大、成长性好的市场主体资源配置需求和政策帮扶,力求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多维评价。强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的多维评价机制,综合运用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税收等系列标准,优选要素资源优配对象,切实提升产出效益。
(四)突出分类扶持。按照我区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量市场主体历史贡献、总体实力和发展前景,结合产业导向将企业分为优先、重点、一般等层次,差别化配置,分类别扶持。
第三条 扶持方式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2022年起三年内,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多方式、多类别、多层级扶持鼓励,推动企业扩能增效和增资扩产。
第二章 严控新增土地供应条件
第四条 标准要求
严把集约高效、优企优配、精准竞投的总体要求,全区范围内通过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一次性新出让的产业用地,原则上工业用地应为30亩及以上。强化“标准地+承诺制”制度引领,构建“7+X”标准体系,突出产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产出、单位排放产出、研发投入占比、容积率”等基本指标要求(见附件1),据此作为市场主体竞配新增土地资源资质核验标准。
第五条 清单管理
新出让产业用地建立名单库基础上和企业准入条件下的清单化管理,在土地出让前,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根据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节约集约等要求,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优先保障。
(一)列入宁波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名单、北仑区上市和拟上市名单、单项冠军企业名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
(二)绿色石化全产业链群、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链群、高端装备产业链群、数字信息产业链群等北仑区重点培育链群中的“壮链、补链、强链、延链、拓链”企业项目;
(三)近三年综合产出效益均达到或超过“标准地”控制指标标准、高于行业平均产出水平企业的增资扩产项目;
(四)其它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要素重点保障的项目。
第三章 支持企业重组并购
第六条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一)鼓励“白名单”中优势企业在二级市场开展以土地、厂房为对象的直接并购,对以市场价自愿成功交易的宗地项目,经资规、经信部门备案认可后,根据地块土地等级,按照国有土地征收实际评估价给予30%的补助。
(二)上述并购宗地项目,由并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产业、投入、产出、兼并方式等情况进行综合论证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执行有关补助政策。
(三)企业在并购宗地开展的提高容积率等挖潜改造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中区内其它相关政策。
(四)同一宗地项目,自权属变更之日起3年内,不得进行再次转让;之后再进行转让的,也不再享受有关补助政策。
第四章 支持开展内【】部挖潜
第七条 扩大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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