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梅山办事处: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我局对自愿申报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合同和信用情况审核及系统自动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失信情况查询和实地检查,并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向社会公示 2021年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0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 7家、继续公示企业 3家(见附件)。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公示期两年,从公示之日算起。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和履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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