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办事处,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北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2021年北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
“特种设备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宁波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第二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活动部署,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今年“特种设备安全月”的活动主题是“推动数字赋能,促进安全发展”。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和“特种设备安全月”“推动数字赋能,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应急演练、技能比武、“五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提升我区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
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长:丁力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朱文杰 特种设备科科长
成员:特种设备科全体人员及各所、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月”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月”活动将于即日起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所(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
(一)推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所(办)、各单位在要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专题集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依托“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在当地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全覆盖,对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期间,要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结合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素养提升、“遏重大”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集中推出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开展“遏重大”攻坚战专项排查治理和专题宣传活动。各所(办)、各单位要组织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参与“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合力排查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当前开展的“遏重大”专项排查治理,突出加强起重机械、叉车、电梯鼓式制动器等专项排查治理和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等工作,集中攻坚治理一批安全隐患,强化整治工作成效。
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推出一批深度报道、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集中总结宣传一批“遏重大”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应用一批好的制度成果,示范引领一批先进典型。要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滚播口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集中制作上线并展播一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展板、图版、动漫、影音等各类安全生产使用宣传资料和普查风险流程资料。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三)参与开展“6·16”咨询日系列活动。要按照区安委办工作部署,参与开展广场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咨询、电梯乘用安全知识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咨询等活动。
各所(办)、各单位要面向广大市民集中开展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应急避险救援等宣传、咨询和服务,共同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宣传基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开展安全风险普查、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增进企业与社会公众的相互了解,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共识。积极参与全国“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学习强安”等媒体平台高频量化进行宣传报道。
(四)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区域、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和住宅小区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轨道交通、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等应急救援演练。
(五)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所(办)、各单位要持续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传授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特种设备的群众基础。结合轨道交通、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等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和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进展,进行媒体报道,宣传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结合“端午节”、“六一”和暑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讲座及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公众对特种设备的关注度。
各所(办)应充分发挥体验(实训)馆的宣教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学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要开展一系列群众性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
(六)做好重大会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各所(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做好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第二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会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以涉及会议场馆、宾馆等场所电梯、锅炉和压力容器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提前检验检测和保障性检验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加强会议期间的值班值守和报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重大会议圆满举办保驾护航。
(七)集中开展在用特种设备赋码行动。各所(办)、各单位要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赋码应用功能为基础,按照“件件赋码”要求,推动在用特种设备赋码覆盖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实现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赋码全覆盖。积极督促、引导相关人员扫码应用,补齐补全特种设备单位、设备、人员、地理位置等相关参数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扫码查询和反馈问题。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所(办)、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以及“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特别是“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暗访组,公开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各所(办)要创新形式,邀请媒体,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类宣传采风报道活动,强化投诉举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开展“专题行”“区域行”“安全生产月网上行”等宣传采风报道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圆满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时间节点、保障经费开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方面要协同配合,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展各类宣传渠道载体,把握好时、度、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精准落实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有力推进,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安全保障。要注意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举办线下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防止产生聚集性疫情;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网络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确保产品来源、内容合法合规,切忌采购非权威渠道来源的宣传产品。
各所(办事处)6月7日、14日、21日、28日下班前报送上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7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统计表和各项活动参与落实情况将作为活动考核重要依据。活动期间重要信息随时报送。联系人:黄玉蓉,电话:8983885,相关资料请发送至黄玉蓉钉钉。
附件:1.北仑区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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