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监管所、内设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6年北仑区“阳光厨房”项目建设奖励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2016年北仑区“阳光厨房”项目建设奖励补助办法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阳光厨房”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市监餐〔2015〕15号)、宁波市北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仑区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仑食安委〔2015〕6号) 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管理,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切实提高区内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补助对象
奖励补助对象为:在2016年底之前按时完成“阳光厨房”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民办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等。
二、奖励补助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项目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建设结果及奖励补助名单,全程接受监督。
2、鼓励原则。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阳光厨房”建设,扩大社会监督,合力营造百姓放心就餐的食品安全新环境。
3、规范管理原则。规范申报审批程序,严格项目审查手续。
三、奖励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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