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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仑区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专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决定评选北仑区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坛新秀”。为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推荐参加本次区级“教坛新秀”评选的教师必须是教龄满3

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已被评为浙江省“教坛新秀”和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研究习惯和团队精神,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3.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课堂教学轻负高质,富有实效。具有较强的试题编制和分析能力,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其网络进行教学。

4.符合参评年龄条件且入选区教师“青蓝”、“中坚”和“卓越”三项培养工程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市、区教坛新秀推荐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1.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必须于2019年9月25日之前向区教育局教研室上报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幼儿园中,五所公立幼儿园推荐数为各幼儿园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直接参加区教坛新秀评比;省三级二星级以上幼儿园推荐1-2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幼儿教师参加五大学区评比,由学区确定参赛教师总数的30%参加区级教坛新秀评比活动(推荐参加区级教坛新秀评比的人员中必须有非辖区中心幼儿园教师)。各中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教坛新秀评比;北仑职高在校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10名教师参加区级教坛新秀评选,区教育局择优推荐优秀教师代表北仑区参加市级评比,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得少于50%。

2.评选学科设置

小学(11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其中语文、数学分高低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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