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工作方案》(浙环发〔2012〕19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双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环发〔2012〕35号)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为目的,以企业创建为抓手,排摸危险废物污染隐患,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行为,夯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基础性工作,提升全过程监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认真分析辖区内危险废物的分布情况,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隐患企业为突破口,优先组织创建,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要根据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整治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安排进度,准确把握力度。
——注重质量、以点带面。坚持通过企业创建彻底消除危险废物污染隐患,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监管机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同时,要树立行业和区域内的标杆企业,积极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其它企业学习借鉴,积极向标杆企业靠拢。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年产生量1吨以上的120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即按照国家规范化管理指标评估在50分以上;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85%和90%。
2012年当年完成30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即按照国家规范化管理要求评估为满分60分(全部指标合格)。
到2014年底前,年产生量1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完成达标创建,即按照国家规范化管理要求评估为57分以上;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90%和95%;全面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监管动态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
(二)实施步骤
达标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推进:
1、启动阶段(2012年4月至5月上旬)
印发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市局年度任务确定我区首批30家达标创建示范企业;组织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人;开展对企业宣贯和培训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5月中旬至2012年7月中旬)
我区首批30家被确定达标创建示范企业,应对照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价表,逐项对照自查,在今年7月中旬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认为已达到标准的(自查分57分以上),向区环保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附企业创建自评表。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流向情况、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措施、自查评分(如有扣分,说明扣分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打算)。
3、验收阶段(2012年8月)
8月份,区局在各企业申请和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将对首批达标创建示范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评分,对发现的问题创建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通过验收的单位,授予“危险废物管理达标企业”标牌(由省厅统一制作)。
区环保局在8月底将创建工作情况报送市环保局。
4、上级核查阶段(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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