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48号) (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部署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2年度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2),要求我区列入名单的企业认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01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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