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切实做好早稻收购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对做好早稻收购工作的要求,并根据宁波市农业局、财政局和粮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确定今年早稻收购政策如下:
一、收购价格
订单早稻(国标中等质量早籼谷)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5元,并享受价外补贴。符合国标中等质量要求的订单外早稻收购按每50公斤135元收购,但不享受价外补贴。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购质量标准的早籼谷,依照“收得进,销得出”的原则,按随行就市价格收购。
二、收购环节价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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