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要求,借鉴创建和谐企业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现就我区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企业环境关系,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企业社会关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引导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取得创建工作实效,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平安镇海”、“法治镇海”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要从我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企业的不同特点,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扩大创建范围,积极稳妥地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逐步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
2、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全区创建工作由区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3、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要真实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现状,使创建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注重实效,促进发展。要注重创建过程,加强服务和监督,使企业的和谐创建指标逐步得以提升;要把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评价、激励机制,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创建内容
和谐企业创建内容分为三大系列: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和社会关系和谐。
(一)劳动关系和谐
1、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责任指导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
2、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提高合理增长。(责任指导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
3、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责任指导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指导单位: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
5、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责任指导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区法院)
(二)环境关系和谐
1、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开展环境友好工程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导单位:区环保局)
2、注重土地节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密度、建筑容积率和亩均土地产出率。(责任指导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贸易粮食局、区统计局)
3、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责任指导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贸易粮食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
4、改善职工作业条件,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重视职工生活设施建设。(责任指导单位:区安监局、区卫生局)
(三)社会关系和谐
1、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依法设立、经营,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照章诚信纳税。(责任指导单位: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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