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镇海区实际,经研究,现就2020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条件
保送生推荐对象: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择校应届毕业生。
保送生推荐条件: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中考报名时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
二、名额分配办法
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推荐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人数以及各初中学校前两年考上镇海中学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8〕27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从2022年(2019级初一新生)开始,镇海中学取消保送生政策,实行统招和定向分配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推荐要求
1.各校要根据条件择优推荐,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学校要以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不公开排队,不加重学生负担。
2.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必须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后,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听取所在班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保送的学生名单。
3.学校在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退回,不足名额原则上不再后补。
四、测试办法
保送学生统一参加2020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不再安排其他形式的考试。
五、录取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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