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教育局 > 正文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为群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现就做好2019年的招生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3—5周岁幼儿入园优先保障原则,坚持“房、户一致”优先满足原则。

2.统筹做好招生工作。3月至5月为全区幼儿园招生时段,区教育局直属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不包含分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各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2月25日前,各镇(街道)将辖区内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统一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额。班额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标准:(1)各年龄段班额需符合省定标准(一级、二级幼儿园:平均每班幼儿30人左右,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三级幼儿园: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2)活动室与午睡室生均面积需符合省定标准(一级幼儿园: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二级幼儿园:若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8平方米;三级幼儿园: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jiaoyuju_tiyuju_/20190227/2223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