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做好镇海区幼儿园2019年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3〕78号)和《关于印发镇海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镇教〔2013〕16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入园政策提早告知如下:
1.实行全区统筹招生。3月至5月为全区幼儿园招生时段,根据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教育局直属的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各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镇(街道)负责。
2019年镇海区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名单及直属、中心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计划将于3月4日在《今日镇海》、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页面(http://www.zh.gov.cn/col/col85206/index.html)公布。
2.坚持3-5周岁幼儿入园优先保障原则,坚持“房、户一致”优先满足原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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